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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五忌

发布时间:2024-10-26 09:45:00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411个字,大约阅读时间2分钟

一忌以药代肥。 植物生长调节剂 是生物体内的调节物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代替肥水及其他农业措施。即便是促进型的调节剂,也必须有充足的肥水条件才能发挥作用。

二忌改变浓度。果树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浓度要求比较严格。浓度过大,果树叶片增厚变脆,出现畸形,或叶片干枯脱落,甚至全株死亡;浓度过小,则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不要随意加大或缩小浓度。

三忌不求时效。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要根据其种类、药效持续时间和栽培需要,决定适宜的使用时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忌有违天时。在干旱气候条件下,药液浓度应降低。反之,雨水充足时使用,应适当加大浓度。施药时间应掌握在上午10时以后、下午4时以前,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要补施。

五忌随意混用。几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或与 农药 、化肥混合使用,虽可减少用工,发挥综合效益,但必须在充分了解混用之后产生增强或抑制作用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混用。例如叶面宝、喷施宝呈酸性,不能与碱性农药、 肥料 混用;植物动力2003只能对清水用在各种作物上,若与其他农药、肥料混用,既起不到增产效果,又降低了肥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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