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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药的使用禁忌

发布时间:2024-10-26 09:44:39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299个字,大约阅读时间1分钟
1、首次用量或第一天用量:要加倍,称为突击量。以后的用量:为维持量。

2、如发现中毒,应立即停药,并供给充足的饮水,在饮水中可加0.5%~1%的碳酸氢钠,或5% 葡萄 糖液;也可在 饲料 中加0.05%维生素K3,或在日粮中将B族维生素用量:提高1倍,如雏鸡的维生素B1正常需要量为1.8毫克/千克饲料,当磺胺类药中毒时,可加至3.6毫克/千克饲料。

3、对急性症状,可用注射方法给药。如用拌料或混饮内服,应注意搅拌均匀。用药期间应充分供给饮水,以防止析出结晶而损害肾脏。

4、凡属肝肾功能减退、重症溶血、贫血,全身性酸中毒病症,应慎用磺胺类药物。

5、细菌对磺胺类药有交叉耐药性,如使用某一种磺胺药细菌产生耐药性后,不要换用其它磺胺类药,而应换用抗生素或呋喃类药物。

6、磺胺类药只有抑菌作用,没有杀菌作用。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病禽机体的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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