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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投保与安全不能划等号

发布时间:2024-10-26 09:44:32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413个字,大约阅读时间2分钟

近日,笔者和泗水县农机监理站的工作人员在进村入户为机手办理入户手续时,听到有些机手在议论机动车保险的作用,发现有的观点是错误的,有的机手认为,机动车参加了保险,安全就有了保证,可以无忧无虑的大胆行车。其实这种认识是相当错误的。

首先,保险并不能保安全。虽然投保后机动车辆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条款的有关规定,负责赔偿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但并不是等于投保后机动车就有了安全保证。必须要知道安全并不是靠保险来保证的,而是要由驾驶人员按技术要求保养车辆、按驾驶操作规程行车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来保证的。

其次,保险无论是时限和范围都是有限的,而安全则是无限的。机动车保险时间期限为一年,可以连续投保,业务范围主要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项目。所以车辆保险不能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故完全负责。而安全则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范围内对任何人都是必需的。

因此,以为参加了保险就可忽视安全的思想是错误的!监理人员指出:驾驶人员必须正确认识保险与安全的关系,在积极投保的同时更要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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