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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10-26 09:41:20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857个字,大约阅读时间3分钟

农药 广义的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 林业 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控制、影响植物和有害生物代谢、生长、发育、繁殖过程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产物及应用生物技术产生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那么农药的使用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1.选择适宜的剂型

不同剂型的农药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能,有的药效释放慢但药效较持久,有的速效但药效期较短,有的颗粒大,有的颗粒小,用药时应根据防治病虫类型、施药方法的不同选择相适宜的剂型。例如,防治钻蛀性害虫和 地下害虫 ,以及防除宿根性杂草,应选择药效释放缓慢、药效期长、具有内吸性的颗粒剂型农药,喷粉不宜选择 可湿性粉剂 农药,喷雾不宜选择粉剂农药。

2.选择适当的使用方法

农药的使用方法一般有喷雾法、拌种法、熏蒸(熏烟)法、喷粉法、浸种(浸苗)法、毒饵法、毒*法、土壤处理法、涂抹法等多种方法,应根据防治的对象及其所处环境、危害部位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使用方法。例如,防治地下害虫或危害地面作物基部的害虫及鼠类等,应选择毒饵法;防治种子或幼苗带菌,可用浸种浸苗法;防治温室、塑料 大棚 等密闭环境中生长的作物病虫害,可选用熏蒸、熏烟法。

3.选择合理的剂量

配制农药时,农民朋友们习惯凭感觉稀释,这很不科学。如果农药配制过浓,易造成作物药害,病虫害产生耐药性,且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畜中毒等不良后果;如配制过稀,则达不到防治效果。所以应严格按照 农药使用 说明或 农技人员 指导配制农药,并在施用过程中恰到好处地把握用量。喷雾时要求达到均匀、周到、适量(以叶面充分湿润又不会流失为宜)等。

4.注意交叉使用农药

一种农药在同茬作物上连续使用次数过多,易使病虫产生耐药性或抗药性,防治效果逐渐降低甚至无效。因此,应注意轮换交叉使用农药。

5.注意不要滥用农药

①不能在某些作物上滥用禁用农药,如瓜果、蔬菜上不能使用甲胺磷、1605等剧毒农药。

②不能在农药禁用期内滥用农药,如水稻收获前14天内不能喷雾杀螟松;柑橘采收前15天内不能使用乐果,45天内禁用三氯杀螨醇等。

③不能乱混用农药,如1605不能与稻瘟净混用(混后毒性剧增),砷酸钙不能与退菌性农药混用,乐果不能与石硫合剂或波尔多液混用,可湿性粉剂不能与乳油混合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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