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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粪便须变有机肥

发布时间:2024-10-26 09:48:27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540个字,大约阅读时间2分钟

齐鲁晚报 7 11 日讯 ( 记者 吕璐 ) 日前 , 青岛发布“十二五”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措施 , 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户进入养殖小区 , 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的粪便必须经专用设备生产成商品有机肥。

根据青岛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 2024 , 全市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 11.09 万吨和 0.47 万吨以下 , 分别比 2010 年削减 9.13% 15.5%

《通知》要求 , 青岛市将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 , 严格实施禁养区、限养区管理。采取有力手段 , 积极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集中进入养殖小区 , 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 , 逐步减少散养比例。还将推动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液分离和固液废弃物分别处理设施 , 力争“十二五”末全市 80% 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液贮存设施。

根据同时发布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 小区 ) 污染减排治理技术规范》 , 蛋鸡和肉鸡养殖场 ( 小区 ) 应采用干清粪方式 , 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场 , 粪便必须经专用设备生产成商品有机肥。

据了解 , 对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市 , 在安排下一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治理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区市 , 取消相关农业和环保专项资金扶持和评优资格 , 并暂停审批辖区内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涉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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