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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正规肥料?

发布时间:2024-10-26 09:48:05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1485个字,大约阅读时间4分钟

肥料是农业生产中必须的生产资料 , 对肥料的生产和销售都有严格的法规 , 国家有关部门早在 2001 年就发布了 GB18382-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国家标准。但当前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品种繁多 , 许多厂商为了牟利 , 往往在标识上做手脚 , 用各式各样图案的肥料包装遮盖了规定的标识 , 夸大的肥料效果存在严重的误导行为 , 损害消费者利益。所以通过正确认识肥料标识 , 才能在购买肥料过程中避免受到误导。

肥料标识主要存在的问题

1 、夸大总养分含量。按照国家肥料标识标准规定 , 复混肥料中的养分含量是指氮、磷、钾三元素的总含量 , 中量元素如钙镁硫和微量元素都不能相加到总养分中。但有些厂家却故意将这些中量元素或有机质全部加入总养分中 , 这样虚标后养分含量只有 25-30% 的复混肥可以达到 40% 甚至 50% 以上。

2 、有些二元复混肥,但却标明“氮 :15; :15; 铜锌铁锰等 :15 , 或者 N-PK-C1 15-15-15 。这种标识给消费者造成一种三元复混肥的感觉 , 使作物因缺乏某些养分而造成减产。

3 、夸大产品作用 , 在包装袋上冠以欺骗性的名称。如“多功能” , “全元素”等。

4 、有些企业故意在外包装袋上用拼音打印商品名称、商标名称、企业名称 , 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使其认为是进口产品。利用消费者不明白真相 , 经销商欺骗性的介绍 , 打上与其他国家相似的国名 , 以及“ ** 国技术” , 或“采用 ** 国原料”等字样进行误导。

肥料包装标识的具体规定及识别方法

1 、首先看包装标识 , 标识内容主要包括 :(1) 肥料名称及商标。肥料名称不允许有夸张性的语言。 (2) 养分或总养分。单一肥料应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 , 复混肥料应标明 N P2O5 K2O 各百分含量和总含量 , 以及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 , 如含氯、枸溶性磷。国家规定 , 不得将氮磷钾元素以外的其它元素或化合物记入总养分。 (3) 产品标准编号。国标 GB 、化工部行业标准 HG 、农业部行业标准 NY (4) 生产许可证号。 (5) 肥料登记证号。 (6) 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 (7) 生产或经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8) 包装为编织袋 , 内包装为塑料袋 , 包装袋为机器缝合 , 缝口应整齐一致。国家规定包装袋上应标示商标、肥料名称、生产厂家、肥料成分 ( 注明氮、磷、钾含量及加入微量元素含量 ) 、产品净重及标准代号 , 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过磷酸钙等也可能存在散装产品 , 但也需附有出厂证明。

2 、肥料名称和商标 , 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肥料名称。如 *** 牌复混肥料 ( 复合肥料 ) 、有机肥料 , 如有商品名 , 可在产品名称下用稍小一号的字体标注。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 , 如“高效 *** ”、“ ** 肥王”、“全元素 ** 肥料”等。

3 、必须标明三证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复混肥料 ) 、农业登记证号和产品的标准编号。目前国家对复混肥料等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 因此这些肥料的包装标识上要标明生产许可证的编号。根据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流通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进行登记管理 , 包装标识上同样要标注肥料登记证号。

4 、总养分含量及单养分标明值。这是不法厂家经常做手脚的部分 , 特别要引起消费者的重视。复混肥料应标明 N P2O5,K2O 总养分的百分含量 , 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 , 其他元素不得计入总养分。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 , 45% 的氮磷钾复混肥料 15-15-15 。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 0 , 如氮钾复混肥料 20-0-10 。另外 , 若产品含氯 , 必须注明含氯 ( 高氯 ) 、含氯 ( 中氯 ) 、含氯 ( 低氯 ) 字样。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要标明有机质含量 , 根据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现有标准 , 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中有机质含量要大于 45% 20% 。同时 , 必须注明适用作物 , 简述使用量和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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