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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化肥中有害物质对作物的危害

发布时间:2024-11-22 23:41:14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913个字,大约阅读时间3分钟

今年不少大棚种菜的农民反映,一些瓜菜苗出现死苗现象。经观察并非病菌危害,而是属于典型的氨气毒害。危害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游离酸的危害

生产上使用的过磷酸钙以及复混肥中使用的过磷酸钙,一般是由矿石生产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不少产品质量不稳定。特别是有些生产企业使用的是质量差的硫酸,很容易造成过磷酸钙产品中的硫酸等酸类物质含量过高。不合格的过磷酸钙含有的有害物质会污染土壤,使作物生长紊乱,破坏作物细胞原生质的极性结构,影响细胞的正常分裂而成病态组织,破坏作物的生长点,影响叶绿素合成,对作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如果用这种过磷酸钙拌稻谷、小麦和蔬菜种子,极容易灼伤幼苗,严重时造成烂种死苗。

缩二脲的危害

尿素在造粒过程中温度过高,会进行缩合反应,生成具有渗透性质的物质缩二脲(又称双缩脲),能引起种子的细胞脱水,抑制种子发芽。在水田里施用尿素,由于灌溉水的稀释,水稻能耐较高浓度的缩二脲,浓度达400毫克/升以上时才能明显伤害。尿素用于瓜、菜苗期,尤其应注意缩二脲对菜苗的危害;在旱时施用,如果缩二脲的浓度超过15毫克/升时,作物就会枯死。旱地施用尿素,特别是冬种作物施用,因气温及湿度均降低,尿素及缩二脲分解转化成铵态都很慢,这时如已播种或移栽幼苗,浓溶液就会像腌菜一样将种子或幼苗根中的水吸出,且高浓度的缩二脲的毒性影响种子发芽,或引起幼芽枯死。

因此,要注意早施底肥,必须施后2周后才可播种。如要抢农时,则必须在播种沟内施用尿素后,再在上面盖层薄土,于薄土上播种。待种子萌发后逐渐伸幼根于下层时,尿素及缩二脲均已转化为铵态,被土壤吸收,逐渐供应幼芽需要。移栽幼苗则必须待分解后才能移栽。

氨气中毒

用碳铵、尿素作原料生产的复混肥易产生氨气,特别是用碳铵生产的复混肥产品,含水量超标或气温较高时,碳铵会自行分解为氨、二氧化碳和水。相对来说,用尿素生产的复混肥不太容易产生氨气,但在碱性较强的土壤中,含尿素的复合肥也容易产生氨气。氨气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有严重的腐蚀性,会灼伤种子、幼苗和根系。另外,在湿度较大的大棚或温室里施用尿素或碳铵,容易发生氨挥发,使蔬菜等作物因氨气毒害而死苗。因碳铵在湿度大、温度高时具有较强的挥发性,产生的氨气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其氨气与种子接触后会熏坏种子,甚至烧伤种胚,影响发芽和出苗。据试验,每亩用12.5公斤碳铵作小麦种肥施用,出苗率不到40%;如将碳铵撒到施水稻种子厢面上,然后播种,烂芽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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