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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资金互助合作社将“转籍”

发布时间:2024-11-29 01:55:10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191个字,大约阅读时间1分钟

本报讯日前,江苏省金融办提出,预计到明年上半年,全省现存获审批设立的350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完成“转籍”,纳入全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业务和监管系统。

今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登记注册必须从民政部门转到工商部门,江苏省不再新设此类组织,民政部门不再对原有组织进行证照年检。此外,由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较分散,大多数采用手工记账,存在着严重的操作风险。江苏省建立了全省统一联网的计算机业务系统和监管系统,目前系统已经上线。 (潘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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