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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29 02:41:50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3844个字,大约阅读时间10分钟

编者按 今年,在某些地区再次出现了“蒜你狠”“姜你军”的现象。农产品价格变化与经济周期有一定关系,但农产品价格周期的变化又有自己的规律性。农产品需求短期变化不大,影响农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是供给,而产量取决于播种面积大小以及天气情况,还跟运输等因素相关。农产品价格是个敏感话题,目前国家对于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非常重视。实现价补分离,把过去隐含在价格中保收入的功能分离出来,由补贴制度去分担,是当前农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从2014年开始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特别强调,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目标价格制度,并同步改革收购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当务之急。

2004年国务院颁布17号文,标志着中国农产品价格购销两头全面放开,同时形成了一套新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新的农产品收购市场调控体制有三个支柱:第一个支柱是取消了此前的保护价收购,放开市场,必要的时候国家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第二个支柱是继取消农业税以后对农业生产者实行四项补贴,截至2015年四项补贴的总量已经达到1600多亿元;第三个支柱是在加入WTO背景下,建立了以关税配额为主的进出口调控机制。这三个支柱形成了新时期农产品调控的基本框架。

总的来看,这十多年来,这个框架体系的运行总体上还是有效的,促进了中国粮食连续12年增收增产。但是,我们特别需要注意,这个调控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使一些矛盾逐步积累,必须进行改革。

农产品收购市场调控体制存在什么问题?

现有农产品收购市场调控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四个。

第一个问题,政策性收储价格刚性上升,即只上不下,导致国内外差价扩大和进口压力增加。我们把最低保护价收购和临时收储两者统称为政策性收储。中国从2004年开始对稻谷和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7年开始对玉米、大豆、棉花、食糖、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这两个政策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前者在播种前公布,后者是作物上市收购时公布。从2008年开始,农业生产成本快速上升(平均每年上涨8%~10%)。从2009年开始,国家连续四年较大幅度提高了最低收购价和临储价格。稻谷、小麦和大豆三种粮食国内平均价格从2010年开始超过了国际市场离岸价,到2013年已经全面超过配额内进口农产品的完税价格。目前小麦、大米和玉米的国内价格比完税价格分别高34.2%、39%和43.8%,配额外还要征收65%的关税。也就是说,现在国内三种粮食的价格距离配额外的高关税价格,还有20%~30%的防火墙。如果国内农产品价格继续上涨,一旦超过了配额外进口的关税价格,这道屏障就被打破了。

这是一个两难问题,在原来的调控体系下,不得不提高收购价格。但是,国内农产品价格一旦超过了进口成本价,大量国外农产品进口就不可避免。

原来调控体系有效运作的空间就是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价格)和进口成本(天花板价格)这两个价格之间,随着地板价不断上涨,天花板价格不断下压,逐渐挤压了调控空间。这就是农产品价格体系现在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政策性收储价格居于支配地位,影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政策性收储价格实际上高于市场价格,就导致只有中储粮、中储棉按照国家要求收购,形成了所谓的“政策市”,完全屏蔽了市场机制的作用。

第三个问题,大量库存积压。因为收储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按照国家要求,整个收购、储存、出库都是有财政补贴的,必须顺价销售,而由于顺价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根本出不了货。这样就导致每一次提价之后粮食大增产,大增产以后粮食积压。

第四个问题,补贴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收购量的增加,

加上进入粮库以后又出不去,补贴量也随之增加。入库以后产生保管费用、储存费用,再加上收购费用的财政补贴,给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

改革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思路何在?

从2013年开始,国务院责成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研究显示,现在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出现以上问题,根本原因就是在实际操作中赋予了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制度过多保收入的政策功能。这些年的政策实践已经证明,政策性收储确实不应该承担过多的保收入功能,而应该主要是平抑市场价格波动和保农民种粮的基本收益。保农民的收入不应该由粮食收储价格来承担,而应该由补贴制度完成。事实证明,以价格保收入是保不住的,还影响了市场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

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就是实现价补分离———把过去隐含在价格中保收入的功能分离出来,由补贴制度去分担,让农产品价格由供求来决定并发挥对供求的调节作用———这就是农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这里还有几点需要特别说明。首先,对农产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进行调控,最终是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粮食安全的根基应该是生产能力安全,而不一定是产量安全;第二,对国际资源的掌控能力;第三,必要的储备、调节能力。其次,要明确市场调控的目标,即总量基本平衡、市场波动可控、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市场发展。特别要强调的是市场波动可控,只要设定好一个区间,如果价格在这个区间正常波动就不要去干预;此外要有手段能够调节价格,保证农产品价格大体在合理区间内波动。同时对不同的农产品品种进行优先排序,明确什么是中央政府调控、什么是中央政府可以不管直接放给市场,可以使整个调控体系更加精确和稳定。

那么,怎样推动价补分离呢?我们最初的设想是采取目标价格,也就是国家设定一个目标价格并监测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和目标价格之间出现差价时,就用财政补贴的办法直接补给生产者或消费者:当农产品价格过低时,国家补贴给农民;当农产品价格过高时,国家补贴给城里的困难群体,以实现市场的平稳过渡。

现在实行政策性收储的品种很多,必须因品种施策,采取渐进过渡的办法推进。2014年,国务院针对新疆棉花和东北大豆启动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同时取消了临储政策,转为企业收储,财政对收储企业给予一定量的补贴。2015年,国家取消油菜籽临储政策,同时启动了玉米价格改革,现在正在研究进行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

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情况如何?

棉花在新疆的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到2016年已经是第三年了,2017年就要结束。棉花的问题解决得不错。2013年开始研究目标价格的时候,矛盾最突出的是棉花,国内棉花的收储价格比国外进口棉花完税后的成本每吨高出约5000元,国内生产的棉花按收储价格收上来堆在仓库里,纺织企业用的是进口棉花。国家采取搭配的办法,要求企业买一吨进口棉花就得搭配一吨中储棉的棉花,结果纺织企业的成本上升,整个行业都亏损。选择新疆做试点,是因为新疆的棉花产量占全国棉花的一半。2014~2016年,新疆取消了棉花临储价格,市场价格和目标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每吨5000元左右,由国家直接补贴给棉农。怎么补贴呢?最开始是60%按照播种面积,40%是按照收购量;从2015年开始,新疆棉花补贴中90%都按照销售量进行补贴。

总体来讲,棉花的目标价格改革是成功的,现在棉花已经实现了市场定价,国内外差价下降到目前的450元,部分积压状况有所改善,棉纺企业用棉成本下降,棉农收益基本稳定。

下一步建议从2017年开始在新疆正式实行目标价格,但还有两个问题有待解决:一是现在目标价格一年一定,建议改成三年一定;二是要完善补贴方式,现在的补贴方式仍属WTO“黄箱政策”,将来可考虑补贴与一个固定的产量挂钩,这样与当年产量挂钩的政策实现半脱钩,大体上可以算作“蓝箱政策”,可以规避WTO规定的8.5%的价格支持约束。

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进展如何?

大豆是2014年在东北实行目标价格改革的品种,但效果不及棉花。东北大豆价格定的比临储价格高,目的是稳定东北大豆面积和产量,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其根本原因有两个:第一,东北地区不同作物的比价不合理,种大豆的收益要远低于种玉米和水稻,虽然实行了目标价格,2015年大豆种植面积基本稳定,但产量仍然下降。第二,进口冲击。2015年中国进口大豆8100万吨,2007年时是3000万吨,增加非常快,就是因为价格低。2015年国产大豆市场收购价下降10%,而国际市场价格下降20%~30%,也就是说,国际大豆仍有价格优势。进口大豆多是转基因大豆,我们通常认为进口大豆都用来榨油,其中榨油进入食品市场,豆粕进入饲料市场,但实际上这两年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2015年8月我到东北调研,当地人说,现在进口大豆有相当部分用来做酱油和豆腐了。这对国内非转基因大豆的冲击更直接。因为国内非转基因大豆蛋白质含量高,进口转基因大豆含油量高,两者用途不同。

下一步完善大豆目标价格改革,首先要控制进口大豆的用途,不允许进口大豆转为食品用途,这样才能稳住国产大豆市场。稳住市场,才能理顺粳米、玉米的比价关系,东北大豆才有可能进一步发展。

玉米等品种目标价格改革有哪些建议?

2015年开始玉米目标价格改革,但现在价格矛盾最突出、积压最严重、整个产业链压力最大的品种就是玉米。2015年的改革是把先前的临储价格1.12元(500克价,下同)直接调到1元,而且没有补贴,这已经给东北农民发出了改革的信号。下一步可能会采取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办法,也就是说不走目标价格改革的路子,而是直接市场化收购,也就是把临储政策取消。

我认为这个路子大体可行,但有一些细节还值得推敲。一是市场定价以后玉米价格会回落多少。一个可以参考的基准是现在东北玉米成本大概是1元,还有一个参考———进口玉米完税价格是0.75元。因此,玉米价格可能会从1元继续下滑至0.75元,也有可能在这个区间波动。这就面临一个对农民补贴多少的问题,我们建议按照0.2~0.25元补给农民。特别要注意的是,东北的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很快,大概30%的土地都实现了规模经营,存在租地和雇工成本,如果价格降到0.75元又不给补贴,东北的合作社将面临较大冲击。

我们建议,东北将来要统筹考虑大豆和玉米,统一实行大豆和玉米的补贴,可以叫旱地补贴或者黑土地保护补贴,直接从“黄箱政策”变成“蓝箱政策”,同时不和目标价格挂钩,可能比过去的办法更好。

稻谷和小麦的问题比较特殊,和玉米的问题一样,也是价格过高、仓储过大、负担很重。我认为,考虑到稻谷和小麦是重要的口粮品种,是农民普遍种植的品种,同时中国农户经营规模很小,市场波动比较大,如果单单采取补贴的办法,不足以稳定稻谷和小麦生产。在稻谷和小麦改革上,还是要坚持价格支持和补贴政策相结合的办法。但具体操作也是要实行价补分离。

总之,中国农业竞争力并不完全取决于价格改革,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不取决于价格改革。但是,价格改革成功不成功,最终又要取决于农业和农产品的竞争力。怎样调整农业结构、怎样发展新型农业形态、怎样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等,方方面面的任务与价格改革配合起来,才能最终解决中国农业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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