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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农药登记评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11-29 16:44:39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715个字,大约阅读时间2分钟

本报讯农业部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登记;禁止企业产品首次登记用于林木花卉等作物。同时,将百草枯定性为剧毒产品。中国对农药的登记管理正在日趋严格。7月28日,农业部官方网站发布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

本次评审的20个农药品种涉及22家农药生产企业的37个产品。委员们经过认真细致评审,一是同意丙嗪嘧磺隆、苯醚菌酯、吡唑草胺、2甲4氯异辛酯、对氯苯氧乙酸钠等5个品种的9个产品正式登记;二是暂不同意糠氨基嘌呤、氯烯炔菊酯、丁香菌酯、氟唑菌酰胺、二甲基二硫醚、解淀粉芽孢杆菌、环丙唑醇、氨唑草酮、咪鲜胺铜盐、呋虫胺、四霉素、唑虫酰胺等12个品种的24个产品正式登记,企业可补充相关资料后,重新提出申请;三是不同意氯化血红素、苯并烯氟菌唑、三氟啶磺隆钠盐等3个品种4个产品正式登记。

在非农用方面,评审委员会建议:对于既可用于食用作物、又可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的农药产品,应当先登记在食用作物上使用,再登记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仅适用于此类作物或场所的农药产品除外);或者同时登记在食用作物和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林业上使用。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现已登记的仅用于观赏花卉、草坪、非耕地和林业等农药产品的监管。

鉴于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对无脊椎动物及水生生态环境存在的极大风险。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撤销已登记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登记。也有个别委员认为应进一步试验验证有关风险。

针对加强百草枯替代剂型登记管理方面的问题,评审委员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鉴于百草枯的安全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绝大多数委员建议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登记申请(包括续展登记申请),适时撤销现有百草枯产品的农药登记。极个别委员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其使用效果和相关企业利益,暂缓对百草枯采取禁限用措施。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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