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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企转型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8 20:30:15 来源:农资网 编辑:郑钦文 本文有670个字,大约阅读时间2分钟

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为江西众和、山东泰宝、锦江农化等9家单位颁发会员证书。

本报讯(记者王献伟)为切实解决农药企业面临的环保问题,进一步提高安徽省农药企业环境管理水平,7月15日,由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主办的“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年会暨环保技术交流会”在合肥圆满召开,会议围绕新《农药管理条例》发布和环保核查形势下,农药行业未来的绿色生态和转型升级进行了探讨。

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会长黄金翔介绍,面对去年农药行业整体低迷和环保压力,2016年安徽农药企业整体进步较大。2016年,安徽省26家农药企业累计生产原药19.5万吨,同比下降1.1%,位列全国第6位,占全国产量的5.2%,有4家企业进入全国制剂排名50强。面对安全环保重压,黄金翔建议农药企业应当以绿色发展为目标,努力保持农药行业经济运行健康稳定的发展。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对新《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解读,曹承宇指出,新条例要求农药登记符合“四个三”原则: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能超过三个,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剂产品登记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在农药登记评价方面,增加了对助剂风险的评估,特别是新农药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对于已取得多个农药品种或剂型的生产许可的农药生产企业,曹承宇建议,应该在第一个许可有效期届满90日前,按照新规定的条件,一次性申请全部所需生产品种或剂型的许可。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情信息处副处长李友顺在报告中指出,新《农药管理条例》与2001年版本相比在总体结构上没有大的变化,但增加了17个条款。围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全过程管理,加强使用指导,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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